京能集團繼續圍繞“四個中心”的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實施“能源為主、適度多元、產融結合、協同發展”的業務組合戰略,實施“立足首都、依托京津冀、拓展全國、走向世界”的空間布局戰略,努力提升綜合實力,努力提升服務首都發展能力,努力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努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努力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著力建設成為管理模式先進、盈利能力穩健、人才隊伍精干、綠色安全高效,有中國特色的國際一流首都綜合能源服務集團。
一、自助行為的定義
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了保證自己權利實施,在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對義務人的財產或者人身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者其他相應的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自助行為的構成要件
1.合法權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2.須情況緊迫而又來不及請求有關國家機關的援助、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3.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且不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
4.及時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三、關注事項
1.賭債、嫖資、毒資等違法權利不適用自助行為;
2.自助行為措施一般為扣留財產,也包括一定限度的扣留人身;
3.扣留財產及扣留人身,要在合理限度內。扣留的財產數額不能超過實際損失、不能采取堵人店門、潑灑贓物、侮辱他人名譽權等行為、扣留人身嚴禁超過24小時。
4.自助行為不能一直持續,必須及時請求國家機關處理,一直持續的話,會導致私刑的濫用。
四、案例分析
(一)案情簡介。佘某、李某系夫妻關系,二人經營餐館。馬某等人在佘某、李某經營的餐館就餐,餐費約260元左右。后李某因發現馬某等人未結賬即離開,于是沿路追趕,李某看到馬某等人,呼喊買單再走,馬某等人遂分散走開,其中馬某距離李某最近,李某便緊跟著馬某,并撥打110報警。隨后佘某趕到,與李某一起追趕馬某,馬某在逃跑過程中摔傷。經鑒定,馬某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住院治療產生醫療費等支出。馬某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佘某、李某賠償其因被追摔傷所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4萬余元。
(二)裁判結果。法院經審理認為,就餐后付款結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均應知曉的社會常理。馬某等人就餐后未買單,也未告知餐館經營人用餐費用怎么處理即離開飯店,屬于吃“霸王餐”的不誠信行為,經營者李某要求馬某等人付款的行為并無不當。佘某、李某在發現馬某等人逃跑后阻攔其離開,并讓馬某買單或者告知請客付款人的聯系方式,屬于正當的自助行為,不存在過錯。馬某在逃跑過程中因自身原因摔傷,與李某、佘某恰當合理的自助行為之間并無直接因果關系,李某、佘某不應對馬某摔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以案說法
自助行為是公民維護自身權利最直接、最有效的行為策略,自助行為不僅能夠有效遏制侵權,還可以節約社會治理成本,維護社會秩序。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頒布實施,自助行為通過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確,不僅有助于當事人更好地把握自助行為的范圍和限度,還可以更好地發揮自助行為的作用,即通過自力救濟有效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