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樂多港發展法律審計部會同人力資源部開展了“送法律”到基層活動,活動內容主要是對文旅分公司各崗位人員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辦法》的專題法律培訓。文旅分公司總經理肖少吉、副總經理崔紅亮、市場營銷總監李可心及文旅分公司員工、本部員工共計40余人參加了培訓活動。
培訓開始前,法律審計部經理姚旭青談了本次活動的目的和意義,她指出: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全員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重視法律培訓和學習,做到知法、懂法,增強法律風險識別能力。二是要學以致用,要注重和奇幻樂園日常管理服務相結合,對管理模式、服務質量定期開展自查,排查、防范法律風險隱患,提高法律風險防控水平。
此次培訓由公司法律顧問李敏律師、楊虹律師作為主講人。楊虹律師用以案說法的形式講解闡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辦法》的基本內容。李敏律師結合司法實踐及體驗游樂項目的親身感受對文旅分公司經營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法律瑕疵提出了改進建議。在答疑互動環節中,參加培訓的員工積極性非常高,踴躍的提出了日常管理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各類法律問題,與授課律師進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討。
本次培訓活動結合公司所屬行業特點和管理實際,有效的宣貫了與公司運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了各級員工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為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提升經營管理總體質量奠定了基礎。
上一條 :京泰發電公司舉辦“人人都是安全員”安全知識競賽
下一條 :岱海建發公司成功開展消防安全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