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前期工作管理辦法,2014年8月21日,公司前期部牽頭組織召開了寧夏靈武新立三期50MWp光伏項目、太陽山二期30MWp光伏項目、中寧三期30MWp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審查會。公司分管前期工作的副總經理、集團能源建設部、寧夏分公司出席會議,公司計劃部、工程部、安生部、前期部、審計與內控部參加會議。
會議召開前,張鳳陽總經理專門做出批示,指出可研報告內部審查的重要意義,要求借此制定可研報告內審管理辦法,作為審計與內控部完善項目投資決策流程的組成部分。會上,公司分管領導從為什么要進行內審、如何做好內審、內審工作的重點以及內審意見如何使用等幾個方面進行了說明,報告編制單位對三個可研報告進行了匯報,集團能源建設部、寧夏分公司、公司相關部室就各自關注的問題提出了50多條建議,形成了審查意見。
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審查,是公司投資決策流程的重要環節。通過對擬投資項目設計單位資質、項目資源條件、建設條件、市場條件、建設規模、設計方案、接網方案、設計概算、投資效益分析等進行審查把關,為公司投資決策提供重要的基礎資料,為集團公司對新能源項目的投資管理提供依據,也對公司完善內部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今后,公司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部審查環節將以會議的形式固定下來,必要時還將從公司外部聘請專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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